Lipstick in hand. Tahitian tanned in her painted on jeans.
前幾天我一如往常的穿著老大的T恤出門,晚上在公館買鞋時,店員(感覺應該是工讀生的小妹妹)在我結帳時問我是不是老大的粉絲(其實我不喜歡這個用詞,超沒sense的,明明我就一個人,應該是fan,哪來的「絲」,我就是無可救藥講求文法正確性的老古板),我說是啊(廢話如果不是歌迷我穿他的衣服幹嘛),她就說她超愛老大的,當下很想問她「超愛?有多愛?」「妳當歌迷多久?三年?」
寫到這突然覺得自己攻擊性好強,明明對方也是歌迷,如果是在三年前或更久以前,我也可以體會那種在茫茫人海中遇見知己的興奮感,雖然我自己從不害怕表達我是老大的歌迷,從不害怕表達我對老大的愛,如果有人對老大出言不遜,我都會當場駁斥,甚至和對方翻臉,但卻有很多人因為種種原因只能選擇自己默默喜歡著老大,也因此當時會覺得能遇到同為歌迷的人是很難得的事,也會特別開心,但現在,說真的,誰愛不愛老大我根本一點都不在乎。
She dreams of fame. She changed her name to one that fits the movie screen. She's headed for the big time, that means She's going Hollywood. She's going Hollywood tonight.
突然想到那天晚上也和小百合談到歌迷很令人生氣的點, 差點和她吵起來,都是萬惡的OPUS引起的。我提到那久久未更新的OPUS reality,還有承諾後卻從未出現的對臺灣歌迷的賠償,歌迷罵歸罵,但當說到大家可以寫mail去反應,給他們壓力,卻沒人響應,小百合說不是每個歌迷都有辦法寫這種英文信,但我無法理解,能力不夠不能學習嗎?不能請教別人嗎?at least不能請會寫的人寫個公版嗎?不過那天吵架的重點是擺在身為歌迷努力學英文很難嗎?你不懂他在唱什麼怎麼可以說你是歌迷?小百合卻說有些人就只是喜歡他跳的舞、喜歡他唱的歌啊,怎麼能要求別人得懂英文才能當他的歌迷?但我就是無法接受這種半吊子歌迷的心態,身為一個歌迷難道你不會幻想和老大見面你要和他說些什麼?難道你不會幻想和老大討論他的歌、他的舞步?難道你不會幻想和老大書信往返,天南地北隨便亂聊?如果你不會英文你是要怎麼和他溝通?當然這一切幻想都不可能成真了,也難怪……反正一切都無所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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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第二段前四行真的很有感觸,我的確也是這樣........對 於惡意詆毀MJ的人,就算是再好的朋友,我也是以翻臉做回 應(當然會先溝通....) 現在呢.........算拉,反正不重要了!再也不會更糟了...
沒錯不會再更糟了...... 但看到那些曾經誤會他詆毀他的人現在才在那邊惺惺作態,還是覺得很討厭